更新日期:2008/01/08 07:20 記者何祥裕卅台北縣報導
以愛狗人士自居、曾到鴻海公司下跪、揚言不惜「自宮」為流浪狗請命的和尚姚宏法,前年九月初涉嫌性侵害李姓女子,還把她囚禁在一輛小貨車內,同夥另一和尚袁宏士負責看管李姓女子,李姓女子僅能以電鍋當馬桶,遭拘禁達一個多月後才逃出。


李姓女子前年十一月逃離兩和尚魔掌後向警方報案,警方將姚宏法、袁宏士兩人依妨害性自主、妨害自由與使人為奴隸罪嫌,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。


姚宏法坦承與李姓女子有性行為,但辯稱是兩人合意的男歡女愛,否認性侵害。不過,檢方認為姚宏法涉嫌重大,依妨害性自主、妨害自由罪起訴他,袁宏士依妨害自由罪起訴。


另因李姓女子僅被限制自由,未遭奴隸般使喚,因此兩人被指控使人為奴隸罪獲不起訴。


根據調查,姚宏法(卅九歲)九十三年間曾犯竊盜案被判刑八個月、緩刑四年確定;九十五年五月間,他在台中一家書局內買佛教CD時,認識廿多歲、篤信佛教的李姓女子。由於姚宏法身穿袈裟,頭頂光頭,讓李姓女子相當信任,互留連絡方式。


當年八月底,姚宏法以可幫李姓女子安排工作,約她北上到台北縣板橋市長江路住處。李姓女子認為他是出家人,應該不會有危險,於是住了下來,但九月三日晚間,姚宏法卻涉嫌性侵害得逞。


案發後李姓女子回台中,數天後姚宏法打電話叫她北上,李姓女子為了調查姚宏法的「違法事證」,又北上找他,沒想到姚宏法竟然找同修的袁宏士,共同將她拘禁在小貨車內,直到十一月二日晚間七時,李才趁機脫逃。


由於案情太過離奇,檢方傳喚姚宏法的王姓鄰居作證,鄰居證實曾聽到隔壁房間傳來李女「不要啊,你饒了我吧,救命啊,我會被你整死!」等哭喊聲;隔天李姓女子告訴他,遭姚宏法性侵害。


另一趙姓證人也證稱,九十五年九月中旬,看見李姓女子獨自一人有氣無力的坐在小貨車內,把電鍋當作馬桶用,而且還聽到姚宏法告訴袁宏士「把她顧好喔,人失蹤找你算帳!」
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0108/2/rfgy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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