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姆正妹

妳在家都穿什麼衣服?這樣的問題對女孩而言,就像問她內褲顏色一樣無禮。有些在白天是無懈可擊的時尚達人,紅著臉承認穿的是舊史奴比T- shirt。有的驕傲地說是La Perla的馬甲,就像談起喀什米爾羊毛以及絲製套裝時一樣。談起居家服,就是探索女人私密的衣櫥,除了孩子,就只有另一半看得到。這是晚上人們卸下白天的盔甲後所穿上的私密衣著,因此與身旁伴侶息息相關。「夜幕低垂時,人們卸下面具,自我的另一面取而代之。」剛完成一齣有關伴侶高低潮戲劇的心理分析師 Sophie Cadalen解釋:「這是一種象徵進入兩人世界入口的儀式,所有的遊戲規則都不同。兩人可以很輕鬆地坐在沙發上,但不表示儀態全失。」
  
如果戀人真心相愛,應該也會愛穿著舊史努比T-shirt的我們。畢竟,愛是建立在互信與真實,不怕呈現情緒不佳或邋遢的形象,因為我們所愛的人就愛我們這個樣子。但要當心!聽說有些男性因為看到伴侶晚上八點半後出現的樣子而生氣。「我受不了她早上上班前可以花兩小時打扮,晚上回到家卻穿件舊衣。」 Federico抱怨。對他而言,家居服經常是「沒型沒款」以及「色彩黯淡」的代名詞,運動服是愛情殺手,拖鞋則是慾望的終結者。那該怎麼做呢?必須要強迫自己永遠具有吸引力,才不會讓愛情像襪子滑向腳踝般降至最低點嗎?


小心!睡衣透露的訊息……
「沒錯!」心理醫師同時也是兩性問題的專家Robert Neuburger毫不遲疑地回答,「今日夫妻間最嚴重的問題就是溝通。但衣著與言語具有相等的力量。當人們穿著運動服或是舊衣在家閒晃,就是對夫妻關係傳遞一項危險的訊息。表達了關係已定,不再需要費神的想法或是這一切已不再讓人提起興致。可能會讓對方產生不好的感受。警覺性十分必要,如果希望愛情持續,對穿著最低限度的要求是很基本的。男女都一樣。」這是心理醫生的看法。Madeleine承認,她不屈服於粗絨睡衣的誘惑,是因為她無法忍受另一半在家中放任自己:「當我看到他穿著運動服懶洋洋地出現在客廳,覺得他很邋遢,這讓我抓狂。我因此絕不讓自己穿家居服。一直到上床為止才脫去白天的穿著。」 Flore的例子則相反,她一直保留某一任前男友的美好回憶:「每個晚上脫去西裝領帶後,套上一件Levi's 501牛仔褲和非常《神鬼獵殺(Largo Winch)》風的白色T-shirt」這是男版的「如何以家居服迷倒另一半」。


性感而舒適地讓愛人神魂顛倒
我們女人又如何呢?Veronica幾乎已經絕望。白天總是打扮地光鮮亮麗,即使在晚上孩子用餐的時刻也想繼續激起男人的慾望。為此,她什麼都試過。絲質睡衣、露肩毛衣……很快就遇到障礙:就是舒適。「有一天,我穿著透明的襯裙下樓晚餐,感覺有點怪。我總不能穿著馬甲做菜吧!」她嘆口氣說道。即使覺得在家也要為性感魅力使出渾身解數,但這可是一大挑戰,也不是今日才有的問題。

時尚演化史專家Florence M?ller說,有好幾世紀,家居服的功能是誘惑以及被欣賞。十六世紀起,上流社會的女性晨起會穿上「梳妝用的睡袍」,因為她們在裝扮的儀式當中仍要見客。十九世紀,布爾喬亞的階級裡出現「茶會服裝(tea gown)」,一種女主人邀請朋友喝下午茶時穿的長袍,是種比馬甲緊裹的外出服要寬鬆輕盈的衣服。代表的意義,是在家中和熟識的朋友在一起,可以允許自己有某種程度的放鬆。到了六○年代,女人開始穿那種在影集《廣告狂人(Mad Men)》中可以看到的「經典睡衣」,多半是尼龍材質蕾絲滾邊,主要目的是用來取悅老公。

但女性主義出現了。女人開始工作,待在家的時間變少。想要媚惑男人或見客的家居服向以自我為中心的舒適渴求讓步。當我們卸下女強人的盔甲時,只有一種渴望:卸妝、裹上暖暖的羊毛、穿上Ugg鞋,簡言之,就是只問自己要什麼。在這個舒適感當道的年代,我們期盼滿足個人樂趣的家居服。幸好時尚市場呼應需求,甚至為家居服取名為lounge wear,像是American Apparel的彩色棉褲、Etam鑲蕾絲的睡衣、Zoe Tee's的細綿罩衫、Lounge Lover的針織背心、Rykiel Karma的鋪棉運動服……其實只要我們想,還是可以找到秀出美麗輪廓的舒適長褲、俏麗透明又柔軟的內衣,讓我們的愛人神魂顛倒又不犧牲想要放鬆的渴望。如果妳想要愛情長長久久,別老穿著那件舊運動服,下回做點投資吧!

▉以上文章出處ELLE國際中文版2010/4月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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