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網路的說法是:約會過三次,用手機簡訊或MSN分手就可以了,如果約會超過五次,就另當別論。

現代人把愛情當兒戲,所以約會若超過五次以上,也不見得是愛情已然來臨。現代人得了「性飢渴不全症候群」,約會上床的成分比愛情的比重還高,既然沒有愛情的溫度,也就無需分手的理由,就以「性生活不協調」一句話來劃下彼此的句點吧!

不過,現代人要提防的是「遠離危險情人」!不,應該說「遠離危險的性伴侶」,有些男人對他的女人是「食之無味,棄之可惜」硬是拉著女人不放,有些女人是「只準女人劈腿,不許男人伸腿」暗地裡偷情卻要男人愛著她!

這樣的危險情人據「張老師文化出版社」《遠離危險關係》中,列出了七大警訊:

一、激烈的開始:瘋狂的追求,不擇手段,誓不達目地絕不休止。這以電視偶像劇為經典示範。

二、占有慾:操控情人的行蹤、穿著、交友等,忽視對方的自主性。以為「她的身體是我的」。

三、情緒起伏過大:強烈的情緒變化,失去管理情緒的能力,大吼大叫。過後跪著求妳原諒他。

四、愛怪罪別人: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,自己永遠不會錯,也不認錯。總是找理由替自己脫罪。

五、言語侮辱:輕視、辱罵、貶低、不把你當人看。「妳是不是跟他上了床?」接著就是暴力。

六、對別人的需求很冷漠:對別人的喜、怒、哀、樂無動於衷。過著以自己為天為地的自在生活。

七、曾有暴力行為:摔東西、砸家具、打人、虐待動物,都是指標。這種「一觸即發」的本能也是警訊。


以上這些「危險情人」是很難跟他們道別說分手的,所以在選擇情人的時候,必須注意他們的舉動言行,當不幸遇到控制慾高的危險情人時,必須慢慢地保持冷處理的態度,漸漸遠離,千萬不可「意氣用事」、「感情用事」的當面求個解脫,說「我要跟你分手」。

現代人對身體的界限也比以前不在乎,性變得求取容易,真正開啟自我的愛卻不一定跟著發生,也就是說,有了性,彼此不見得就有「屬於對方」的主觀感受。或許可以說「性」凌駕於「愛情」之上,對於只見幾次面的男女朋友,我們很懷疑,那裡有多少愛情的成分。

不管你們見過幾次面,交往有多久,愛有多深,有多難割捨,只要「危險情人」的警訊一發生,選擇分手的時刻已然來臨,你別還妄想要改變他、重造他、期望他,這些都將造成你寵壞他的危險基因,種下難以收拾的愛情殘局。

轉錄: 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Mb ... &l=f&fid=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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